学院2021级各班级、学生:
2024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工作现已启动,为积极落实此项工作,学院依据《浙江工商大学金融学院(浙商资产管理学院)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结合学院实际,公布本通知。
一、组织领导
成立2024年金融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具体负责推免生遴选工作,成员如下,学院领导、系室主任、学办主任、辅导员、教师代表(随机抽取)、学院纪委委员。
二、预推免程序
(一)自愿申报
研读推免相关文件,根据推荐条件,由学生本人向学院提出申请,填写《金融学院(浙商资产管理学院)2025届推免学生信息汇总表(附件2)、《推免承诺书》(附件3),并将上述材料与奖励分对应的证明材料(如证书等)打包压缩发至邮箱759513183@qq.com,邮件主题及压缩包均以“推免+班级+姓名”命名。纸质表(汇总表、承诺书)及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交至综合楼829办公室管辰阳老师处。申请截止日期为2024年7月7日(以电子版申请材料发送至邮箱时间为准)。
(二)初审公示
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将按照相关要求对申请者资格及材料进行初审公示。
(三)综合审查
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按学校和学院推免工作实施办法,对候选人材料进行审查。由于学校尚未下发正式通知,故推荐名额暂未确定。
(四)公示
推荐人选及备选人员名单经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审定后在全院范围内公示,如有异议,可直接向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反映,或联系管辰阳老师(电话:0571-28872735,综合楼829室)。
三、附件
附件1:浙江工商大学金融学院(浙商资产管理学院)关于印发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pdf
附件2:金融学院(浙商资产管理学院)2025届推荐免试申请学生信息汇总表.xls
附件3:推免承诺书.docx
金融学院(浙商资产管理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4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