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学院(浙商资产管理学院)2020级本科生各班级:
根据《浙江工商大学创新创业和素质拓展学分管理办法(试行)》(浙商大教〔2016〕134号)文件精神,创新创业学分已审核汇总第一批,认定情况详见附件。
学生如对公示创新创业学分数据有疑议,可重新递交佐证材料至学院创新创业学分联系人处申请修改或补报。
金融学院(浙商资产管理学院)2020级本科生各班级:
根据《浙江工商大学创新创业和素质拓展学分管理办法(试行)》(浙商大教〔2016〕134号)文件精神,创新创业学分已审核汇总第一批,认定情况详见附件。
学生如对公示创新创业学分数据有疑议,可重新递交佐证材料至学院创新创业学分联系人处申请修改或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