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学院(浙商资产管理学院) 关于“出国(境)交流优秀学子”奖学金申报通知

发布日期:2024-12-06阅读:80

        为鼓励金融学实验班(CFA)品学兼优学生,不断提升学生的金融职业素养和综合能力素质,实现全面发展,依据学院《金融学实验班(CFA)奖学金评审办法(试行)》,现启动我院2024年“出国(境)交流优秀学子”奖学金相关评选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 奖学金类型及金额设置

“出国(境)交流优秀学子”奖学金分为短期交流优秀学子学期交流优秀学子,短期交流优秀学子奖学金为5000元/人,学期交流优秀学子奖学金为10000元/人。金融学实验班(CFA)学生在校期间只可申报本奖学金一次。

二、 申报对象和条件

(一) 申报对象

根据2024年评审的实际情况,我院2024年“出国(境)交流优秀学子”奖学金申请对象为录取类别为非定向或自筹且人事档案在校、全脱产学习的金融学实验班(CFA)本科生。

(二) 申报条件

申报基本条件为: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学校规章制度,勤奋好学,开拓创新,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关心集体,有良好的社会责任感,积极参加志愿服务、公益活动及其他社会实践活动。

申报“出国(境)交流优秀学子”奖学金,还应满足以下评选条件:

1. 短期交流优秀学子

评选条件:

1)遵守法纪法规,遵从短期交流计划安排;

2)按学籍要求修CFA方向课程;

3)认真完成并参与学校和学院组织交流项目的相关课程活动,且成绩优异;

4)短期交流项目不少于4周

2. 学期交流优秀学子

 评选条件:

(1) 遵守法纪法规;

(2) 按学籍要求修CFA方向课程;

(3) 认真完成并参与学校和学院组织交流项目的相关课程活动,且成绩优异;学期交流项目不少于3个月

说明:学生在校期间只可申报本奖学金一次。

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无资格参评“未来金融分析师”奖学金:

(一)违反校纪校规受到各类处分者;

(二)学术行为不端者;

(三)延期毕业者(因学校原因除外);

(四)本年度休学者。

三、 申报流程:

(一)由符合条件的学生自愿申报(申请表见附件),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至金融学院(浙商资产管理学院)学办综合楼825,同时,将电子版申报材料发至邮箱(附件1和支撑材料)zhoulujie98@163.com,截止时间:2024年12月10日(周五)16点之前;

(二)学院组织评审,并按规定公示评审结果。

联系人:周老师,19550185010,655010 

附件-金融学实验班(CFA)出境交流奖学金申请表2024.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