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工商大学金融学院(浙商资产管理学院)2025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博士、硕士学位研究生实施细则

发布日期:2024-09-27阅读:10

为切实做好我院2025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精神和《浙江工商大学2025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博士、硕士学位研究生章程》,结合我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组织领导

学院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接收推荐免试攻读博士、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及录取工作。具体人员构成为:学院党委书记为组长,学院分管院长、党委副书记为副组长、相关专业研究所所长,教授等为组员。

二、申请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身心健康,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

2、申请人须是2025年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取得就读院校研究生推免资格,具体以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公示备案为准。

3、学术研究兴趣浓厚,具有一定专业基础,较强的创新意识,较好的独立调查研究、综合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4、诚实守信,学风端正,不存在任何有违学术道德、专业伦理等行为,未受过任何处分。

三、申请程序

1.考生在规定时间9月28日开始截止时间9月28日下午16:00)网上报名。符合条件者须通过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向我院相关专业提出申请。

2.经我院审核,由我院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向审核通过者发送复试通知,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接受复试通知。后续,考生根据我院通知安排参加复试。

   3.复试结束后,拟录取考生须于规定时间内在“推免服务系统”接收待录取通知,逾期视为放弃。

四、复试具体要求

(一)复试时考生应提交的材料

推免复试前,学院将组织复试资格审查。请考生于9月29日9点前提交以下材料至学院指定邮箱:13554693638@163.com。

1.本人身份证或学生证复印件。

2.《浙江工商大学研究生考生政治审查表》、《复试登记表》(推免硕士生适用)或《复试登记表》(推免博士生适用),请自行选择适用的表格下载填写,网址:

https://yjszs.zjgsu.edu.cn/2019/0923/c479a14546/page.htm

3.本科前三年的在校学习成绩单,并加盖学校教务处或院系公章;参加过有关英语水平测试者(如大学英语六级考试、TOEFL、GRE、IELTS等),请提供相关成绩证明。

4.有学术科研成果(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出版的专著等)和获奖证书者,请提供复印件。

5.推免博士生还须提供两位与申请学科相关的副教授(或相当职称)及以上的《浙江工商大学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专家推荐书》

(二)复试具体安排

1.复试形式:远程复试

2.复试时间:9月29日上午10:30开始

(三)复试内容及程序

1.复试为面试,面试包括专业能力测试和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在复试过程中进行,注重对学生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科学精神、诚实守信、遵纪守法等方面的考查。复试全过程录音录像。

2.面试的程序、评分要点

1)面试程序

①记录员(面试秘书)核对、询问考生姓名等基本信息,要求出示有效身份证明;

②考生自我陈述(1-2分钟);

③复试小组提问(一般为3-5个问题);

④考生回答;

⑤考生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前一名考生开始面试时,由面试秘书通知下一名考生做好准备;

⑥记录员对考生的作答情况进行现场记录,并确保相关录音录像设备开启;

⑦参加面试教师现场独立评分;

⑧远程复试紧急处置:复试过程中如果出现断线超过3次,或因其他客观原因导致无法进行面试的,需重新安排时间、地点完成面试(届时需重新抽取试题)。

2)面试过程中的评分要点

①回答问题的准确性和专业素质及能力;

②综合素质及能力;

③语言表达及应变能力。

(四)复试成绩计算及录取原则

1.推免硕士复试总成绩(百分制)=专业能力测试成绩(百分制)×70%+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成绩(百分制)×30%。

2.直博生复试总成绩(百分制)=学科专家组面试成绩(百分制)×70%+外语笔试或口试成绩(百分制)×30%

根据复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复试成绩不合格者(低于满分值60%)不予录取。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五、体检

拟录取考生需在拟录取公示期内提交二级甲等以上医院的两个月以内的体格检查表(参照高考体检标准,其中乙肝项目检测取消),并于规定时间内将体检表原件寄送至招生学院(以寄出时间为准,地址:浙江省杭州市钱塘区学正街18号浙江工商大学综合楼851,喻老师,0571-28877713,请使用EMS邮寄),逾期视作放弃录取资格。

六、其他事项

1.纪检监察部门对学校推免工作实行全程监督。对学院的推免工作发现有违规违纪行为的,可向所在学院纪委反映举报;对学校的推免工作发现有违规违纪行为的,可向学校纪检监察室反映举报。学院举报电话:0571-28008712,举报邮箱:jiangbing@zjsu.edu.cn;学校举报电话:0571-28877063,举报邮箱:zjgsujw@126.com。

2.学院招生联系电话:0571-28877713/0571-28877708(喻老师,张老师);学院联系地址及邮编:浙江省杭州市钱塘区学正街18号浙江工商大学综合楼8楼;邮编:310012。

3.本实施细则如与上级政策不符,以上级政策为准。

 

浙江工商大学金融学院(浙商资产管理学院)

                               2024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