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体2024届毕业研究生:
为激励研究生勤奋学习、刻苦钻研,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合格建设者,根据《浙江工商大学研究生荣誉称号评选办法》(浙商大研〔2018〕26号),现开展我院2024届“优秀毕业研究生”的评选工作,相关事宜如下:
一、评选对象
“优秀毕业研究生”的评选对象为我校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全日制(全脱产)培养、非定向就业、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应届毕业研究生。校级优秀毕业研究生评选比例不超过应届毕业研究生人数的10%,根据学校分配名额,我院“优秀毕业研究生”的名额为12人。
二、基本条件
1.具有坚定的政治方向,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守《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遵守学校各项规章管理制度,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修养;
2.学习勤奋刻苦,学业成绩优良;
3.积极参加学术、文体、社会实践及志愿服务活动。
研究生在评奖学年中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其当学年荣誉称号评选资格:
1.违反校纪校规受到处分者;
2.所修课程成绩有不及格者;
3.违反研究生基本学术规范者;
4.超出基本学制规定的学习期限者。
三、“优秀毕业研究生”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在基本学制期限内通过毕业论文答辩并获得学位;
2.获得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校级专项奖学金、校优秀研究生、校优秀研究生干部、校优秀团干、校优秀共产党员等校级及以上荣誉2次(项)及以上。
四、申报及评审程序
符合条件的毕业生自主申报,研究生辅导员及教务秘书负责审核相关申报材料,学院研究生荣誉评选委员会进行评审。在进行评选时,务必全面掌握条件,做到公开、公正、公平,本着宁缺毋滥的原则,确保评选质量。评选后,学院对推荐人选名单进行不少于3个工作日的公示。经学校审批后的名单在全校范围内进行不少于2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学校公布评选结果,向获荣誉称号研究生颁发荣誉证书,予以表彰。
已获得优秀毕业研究生荣誉称号的研究生,若其未在基本学制规定的学习期限内毕业,则撤销其荣誉称号,追回已发证书。
符合条件有意向申请的同学将优秀毕业研究生汇总表、优秀毕业研究生登记表的纸质版一式两份和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交至班长处,班长以班级为单位在12月6日16:00前统一报送至综合大楼825办公室,同时发送电子版至jinrongyjs825@163.com,联系人:陈老师,电话:28877710。
五、注意事项
为方便归档,优秀毕业研究生登记表请一张纸正反面打印。若不够填写,可另附页,但须保证登记表为一张纸。
金融学院学院工作办公室
2023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