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3年2021级、2022级研究生综合测评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10-16阅读:1363


全体2021级、2022级研究生,研究生导师:

根据学校相关工作安排,现启动2023年研究生综合测评工作。

一、对象

“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全日制(全脱产)培养、非定向就业的在校研究生”,且“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2021级、2022级研究生。

       二、测评年度

2022年9月1日至2023年8月31日。

       三、完成时间

10月19日16:00前研究生登录综合测评系统录入各模块成果,提交申请。

       四、注意事项

1.仔细阅读《2023版【学生用户】研究生综合测评系统操作说明》,根据程序要求在成果库的各模块中录入成果,待学院审核。

2.仔细研究《金融学院研究生综合测评实施办法》,根据各个模块的加分规则,在对应模块进行精准加分申请,仔细阅读所能加的分数,不然反复打回返工,非常浪费时间。

3.特别说明的是“素质拓展”模块中的“比赛获奖”指的是非学术类的、非AB类竞赛,“创新模块”里的“科研获奖”是学术类的指的是中国研究生创新实践系列大赛和浙江工商大学A、B类学科竞赛项目。

4.再次强调,每个人都要仔细去阅读《2023版【学生用户】研究生综合测评系统操作说明》和《金融学院研究生综合测评实施办法》,再进行申请。

 

金融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3年10月16日


浙江工商大学金融学院研究生综合测评实施办法.doc

2023版【学生用户】研究生综合测评系统操作说明.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