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3年2021级、2022级研究生综合测评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10-16阅读:1281


全体2021级、2022级研究生,研究生导师:

根据学校相关工作安排,现启动2023年研究生综合测评工作。

一、对象

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全日制(全脱产)培养、非定向就业的在校研究生,且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2021级、2022级研究生。

       二、测评年度

2022年91日至2023年831日。

       三、完成时间

1019日16:00前研究生登录综合测评系统录入各模块成果,提交申请。

       四、注意事项

1.仔细阅读《2023版【学生用户】研究生综合测评系统操作说明》,根据程序要求在成果库的各模块中录入成果,待学院审核。

2.仔细研究《金融学院研究生综合测评实施办法》,根据各个模块的加分规则,在对应模块进行精准加分申请,仔细阅读所能加的分数,不然反复打回返工,非常浪费时间。

3.特别说明的是素质拓展模块中的比赛获奖指的是非学术类的、非AB类竞赛,创新模块里的科研获奖是学术类的指的是中国研究生创新实践系列大赛和浙江工商大学AB类学科竞赛项目。

4.再次强调,每个人都要仔细去阅读《2023版【学生用户】研究生综合测评系统操作说明》和《金融学院研究生综合测评实施办法》,再进行申请。

 

金融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31016


浙江工商大学金融学院研究生综合测评实施办法.doc

2023版【学生用户】研究生综合测评系统操作说明.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