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班级、全体研究生: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财政厅相关文件,《浙江工商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和《金融学院研究生评奖推优实施办法》,经个人自主申请,学院评审委员会评审,拟推荐1名博士生进入2023年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学校复评环节。
具体名单如下:刘桂岭。
现予公示,公示时间:2023年10月3日至2022年10月7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联系金融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联系人:陈老师,联系电话0571-28877710。
金融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3年10月3日
金融学院2023年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拟推荐人员情况.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