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之有理学术沙龙2022秋季第一讲

发布日期:2022-10-18阅读:443

为营造更好的学术氛围,提升师生学术研究能力,金融学院于10月13日在综合楼838室开展了新学期第一讲“研之有理”学术活动,2021级博士研究生冯颖姣、2021级硕士研究生吴迪分别分享了他们最新的研究成果《“低端锁定”还是“低端颠覆”——进口中间品促进了中国企业创新吗?》和《外资银行进入与中国企业创新——基于<外资银行管理条例>第一次修订的准自然实验》。报告由“研之有理”党建工作室曹伟教授主持,并邀请了中山大学国际金融学院邓贵川副教授、我校金融学院虞梦微老师进行指导点评,学院部分教师和研究生近20人参加了此次会议。

会议上,2021级博士研究生冯颖姣首先汇报了题为《“低端锁定”还是“低端颠覆”——进口投入品促进了中国企业创新吗?》的论文。文章从国际生产分割的特征事实出发,结合供应链管理与协调理论,分析在发达国家主导价值链背景下,欠发达国家跟随企业如何在参与国际分工(主要通过加工贸易实现)的同时进行研发决策,进而实现低端颠覆的可能路径。论文结合中国现实数据,考察了不同种类进口投入品对制造业企业创新发展的影响,研究主要发现:(1)就总体创新而言,不同于进口中间品对创新的负向作用,进口资本品可以显著提高中国企业创新能力;(2)根据创新质量高低分类,进口中间品仅对策略性创新具有负向影响,进口资本品仅对实质性创新产生促进作用;(3)中国企业对零部件进口的吸收能力较弱,对进口资本品的吸收能力较强;(4)进口资本品存在显著的技术外溢规模效应,进口中间品对企业创新的外溢作用并不受到企业规模的影响。总结来看,中国企业在一定程度上已经形成了对高质量国外中间品的依赖,有被“低端锁定”的可能,资本品的进口则能够显著提升制造业创新能力,具有“低端颠覆”的潜能。  之后,2021级硕士研究生吴迪从《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银行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一次修订的视角,基于准自然实验,分析了外资银行发展水平对非金融类企业技术创新的影响。文章通过对过往文献与理论进行梳理,分析了《条例》修订对企业创新产出的影响,得出了《条例》修订后,外资银行发展水平较高地区的企业相较于外资银行发展水平较低地区的企业在创新数量上和质量上均有提升;机制层面发现它将通过降低融资成本、缓解信贷寻租问题以及改善资金使用渠道来促进企业技术创新;并且从企业所有制和地区发展水平等异质性层面发现了相比于民营企业,国有企业在创新的质量与总体数量上更受益于监管的放宽;条例修订对东部外资银行发展水平较高地区企业在创新的质量与总体数量上的促进作用要优于中部、西部地区的企业。

论文点评环节,邓老师和虞老师就两位同学的研究提出了建设性意见。对于第一篇文章,邓老师就理论模型构建与实证研究设计方面提出了意见,比如如何改进理论模型设定以更好地与实证内容结合,进而更好地体现论文主题;虞老师也对文章进行了细致入微的点评,比如不同博弈方式在文章中如何体现、中间品和资本品的概念区分需要进一步明确等。第二篇文章分享之后,邓老师就内容中的外资银行影响程度大小,政策内容体现,以及实证部分等方面提出相关看法和意见;虞老师就汇报内容的实证部分和文章整体的细节工作提出了可操作性建议。

研讨会上,参会教师与同学对研究中的一些疑问与问题展开了热烈讨论,各抒己见,并提出了独到见解与修改建议。现场气氛活跃,老师同学们收获颇丰,报告在热烈的掌声中圆满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