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浙江工商大学金融学院2021年度“自强之星”评选活动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04-08阅读:477

各班级:

为挖掘、宣传我校学生自立自强的优秀典范,树立大学生身边可亲、可敬、可信、可学的新时代青年学生榜样,弘扬自强精神,引导广大青年学生刻苦学习、立志成才、勇于实践,敢于创新,进一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营造良好学风、校风。现决定开展浙江工商大学金融学院2021年度“自强之星”评选活动。具体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22年4月

二、活动主题

喜迎二十大 青春当自强  励志绽芳华

三、活动对象

(一)推报对象

全日制普通本科在校学生

(二)推报条件

1.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学业成绩优良,品行端正,自强自立,乐观向上,学生资助对象优先;

2.在投身乡村振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服务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参与社会治理创新、弘扬网上文明等方面事迹突出,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志愿服务等服务项目年度不少于20小时,在校园媒体或社会媒体上有过相关报道并取得一定反响,在当代大学生中具有榜样作用;

3.“自强之星”评选共分为爱国奉献、道德弘扬、科技创新、自主创业、志愿公益、身残志坚、自立自强7个类别。推荐时重点关注身残志坚基础上的优秀学生。

四、活动安排

(一)学生申请

符合报名条件的学生,下载报名表(附件1、附件2),向学院递交申请材料。4月11日16:00前将纸质稿交送至综合楼825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邮箱:191339138@qq.com。

附件1中的“事迹简介”150-200字将用于公示,请报名者斟酌予以公开的文字。

附件2中的“个人事迹”栏2000字以内将用于评审,需生动详实,言之有物。

(二)学院初评

学院根据申请学生情况进行评审和评议,确定拟推荐1-2人至学校参评。

(三)学校初选    

学校将学生申请材料匿名编号整理,由专家评委进行匿名评选,确定排名前10候选人进入决赛并获“自强之星”荣誉称号,其余学院推荐学生获“自强之星”提名奖。

(四)学校决赛

学校初定于5月11日组织“自强之星”评选活动,学院候选人现场作自我展示、形式不限,个人总时长不超过7分钟,其中学院推荐视频2分钟,个人展示5分钟。专家评委根据候选人的综合表现进行打分。根据分数高低最终评出“自强之星”金奖1人,银奖2人,铜奖3人。

(五)奖项设置

1.“自强之星”10名,授予荣誉证书及奖金500元(金银铜获奖学生奖金不兼得),从中角逐出:

1)“自强之星”金奖1名,授予荣誉证书及奖金2000元。

2)“自强之星”银奖2名,授予荣誉证书及奖金1500元。

3)“自强之星”铜奖3名,授予荣誉证书及奖金1000元。

2.“自强之星”提名奖若干名,颁发荣誉证书。


附件1:2021年度浙江工商大学“自强之星”奖学金推荐汇总表.xls

附件2:2021年度浙江工商大学“自强之星”奖学金报名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