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等六个部门关于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指导意见》(教财〔2018〕16号)和《浙江省学生资助对象认定办法》(浙教财〔2020〕15号),金融学院进行了2021-2022学年研究生资助对象认定工作,秉着公平、真正、公开的原则,在学生自主申请、班级评议小组评议、学院资助工作小组审核的流程下进行,现将认定结果公示如下,公示期为2021年9月26日-9月30日,如有异议,请联系费老师:0571-28877711。
序号 | 学号 | 认定级别 |
1 | 21020030013 | 家庭经济困难 |
2 | 21020030019 | 家庭经济困难 |
3 | 21020030036 | 家庭经济特别困难 |
4 | 21020030095 | 家庭经济特别困难 |
5 | 21020030076 | 家庭经济特别困难 |
6 | 21010030003 | 家庭经济特别困难 |
金融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1.9.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