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班级:
为做好2020年度本科学生专项奖学金的申报评审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依据
奖学金评审参见《浙江工商大学奖学金实施办法》(浙商大学〔2015〕215号)和校级专项奖学金评审管理办法(附件1)。
二、申请和报送
1.学生向各学院提出线下申请。
2.学院根据《浙江工商大学奖学金实施办法》及各类专项奖学金评审管理办法,审核学生申请情况,确定推荐名单,并予以公示。
3.公示无异议后,报送材料至学工部。
4.电子版材料上交(只需电子)
(1)以班级为单位的专项奖学金申请汇总表(附件2)。
(2)所有填写的先进事迹均需提供证明材料,包括任职证明、荣誉证书、实践证明等,论文需提供刊物封面、目录及论文正文。
(3)材料打包规则如下:
一级
二级
三级
5.专项奖学金申报以班级为单位,材料截止时间:2021年5月4日24:00,发送至邮箱1536335873@qq.com。
6.专项奖学金每人至多申请一个。
7.请各班级严格按照规定时间和要求开展评审和材料报送,提交申报材料不全的不再催补。
金融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1.4.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