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学院关于研究生参评“金家麟奖学金”和“海平奖学金”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11-24阅读:1369

研究生各有关班级:

根据校研工部和学工部通知要求,按照《浙江工商大学金家麟奖学金评审管理办法》、《浙江工商大学“海平奖学金”实施办法》和《金融学院研究生评奖推优实施办法》(浙商大金融〔20177 号)的规定,现将我院2020年度研究生金家麟奖学金和“海平奖学金”申报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研究生评选范围和奖励额度

金家麟奖学金面向我校全日制、非定向研究生(全脱产学习)设立。其中有关研究生的奖励等级、名额及奖金如下:

优秀研究生一等奖3名、奖金各5000元;二等奖6名、奖金各3000元。

“海平奖学金”奖励对象为我校就读于浙江工商大学财务与会计学院、工商管理学院、金融学院的家庭经济困难、勤奋学习、品学兼优全日制在校本科生和研究生。

 “海平奖学金”设立一等奖6(财务与会计学院、工商管理学院、金融学院各2)、二等奖12(财务与会计学院6名、工商管理学院3名、金融学院3),奖金为一等奖每人6000元、二等奖每人3600元。

二、评选条件

“金家麟奖学金”申请人除须具备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等基本条件外,研究生还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要求:品行优秀,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和创新精神,作为课题成员参加科研项目,在核心及以上级别学术刊物上发表有一定水准的论文一篇以上;或取得具有一定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的应用研究成果。

 “海平奖学金”申请人(研究生)除须具备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等基本条件外,还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要求:

1.研究生应为所在学院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且品学兼优;

2.每年参加公益活动(如参加志愿者活动)不少于一次。

三、申报及评审程序

1.学院推荐2名研究生参加 “金家麟奖学金” 复审,研究生与本科生一起参加院海平奖学金评审,不单独划分名额。

2.研工部和学工部按照学校评审要求,组织复审,提出推荐名单,报金家麟奖学和海平奖学金基金管理评审小组评审。

3.申报与填报要求:

1)申报材料中的学术论文或专著须学生本人为第一作者、通讯作者或导师为第一作者、学生本人为第二作者,且第一作者的第一署名单位必须是浙江工商大学。

2)发表论文的期刊级别须在《最新学术论文期刊级别目录》(见附件3)中认证查询。论文发表时间为申报日之前,中文论文须见刊,须提供封面、目录、封底及论文全文复印件,英文论文须提供检索证明。

3参与课题情况获奖及其他成果仅限填本人排名前二的课题或奖项。

4)曾获得过金家麟奖学金的研究生,成果不得重复申报。

5)申报者提交的材料排列顺序须与《奖学金审批表》登记的顺序保持一致。

6)在填写《奖学金审批表》个人事迹时,应如实填写个人读研期间政治学习、学术研究、思想道德、社会实践等方面的成长与收获,不少于500字。申报者的导师应对申报者在德智体美劳方面作不少于100字的评价,申报者所在学院应对申报者在德智体美劳方面作不少于100字的评价。

请符合条件的研究生同学在1126日(周四)16:00前将上述表格及相应的参评支撑材料、含补考记录一栏的成绩单报送至综合楼827办公室,同时须报送电子稿(含奖学金审批表和汇总表)至邮箱:13777573303@163.com,邮件名称:申请奖项+姓名。

联系人:冯老师,电话:28008717,653303。


附件1:研究生金家麟奖学金评审汇总表.xls
附件2:研究生“金家麟”奖学金审批表.doc
附件3:最新学术论文期刊级别目录.zip
附件4:浙江工商大学“金家麟奖学金”评审管理办法.doc
附件5:海平奖学金申请汇总表.xls
附件6:海平奖学金审批表.doc
附件7:海平奖学金评审管理办法.doc


金融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0年1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