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2020年金融学院本科生国家奖学金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09-29阅读:1771

各班级:

       为激励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树立优秀本科学生典型,根据《浙江工商大学本科学生国家奖学金实施办法》(浙商大学〔2018269号)规定,决定组织2020年本科学生国家奖学金及特别评审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名额

       本科学生国家奖学金的名额由省教育厅下达。学校根据各学院本科学生人数,将评选名额下达至各学院。因省教育厅尚未下达具体名额,我院参照去年名额进行预推荐排序,往年名额大概为2-3位。

       学校举行国家奖学金特别评审活动,拟评选出3名国家奖学金特别评审奖,不占下达到各学院的国家奖学金名额指标,并从中选拔推荐1人参加浙江省高校国家奖学金特别评审活动。学校对国家奖学金特别评审奖(校级、省级)另行奖励。

       二、推荐条件

       (一)符合《浙江工商大学本科学生国家奖学金实施办法的通知》(浙商大学〔2018269号)(附件1)申请基本条件。

       (二)学习成绩及综合测评基本项成绩有一项或是两项都没有进入前10%,但均在前30%以内的参评学生,需上报在道德风尚、学术研究、学科竞赛、创新发明、社会实践、社会工作、体育竞赛、文艺比赛等某一方面表现特别优秀的详细证明材料。学术研究类或创新发明类证明材料需通过专家鉴定,并经过学校审查证实。

       (三)体质测试成绩根据《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2014年修订)》,要求当年度成绩在良好(80分)及以上。

       三、评审程序

       (一)学生申请。

       学生填报《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2)进行申请,在学院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国家奖学金的材料填写、上报。

       (二)学院初评推荐。

       学院根据国家奖学金的评审程序、预分配名额、申请学生情况进行公开评审和评议,确定预推荐排序名单后并在全院范围内进行公示。

       (三)结果公示。

       学校对2020年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及特别评审奖名单进行公示,接受公开监督。

       四、材料上交要求

     (一)申报一般国家奖学金:《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2+获奖证明材料电子版打包,命名为“一般国奖申报-XXX-姓名”于104日前发送至邮箱:1536335873@qq.com

    (二)申报国家奖学金特别评审:《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2+获奖证明材料+事迹材料(不得少于1000字,另附)电子版打包,命名为“特别国奖申报-XXX-姓名”于104日前发送至邮箱:1536335873@qq.com

 

金融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0.9.29

附件1:浙江工商大学本科学生国家奖学金实施办法.doc

附件2: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样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