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内教师:
根据《浙江工商大学岗位聘任实施办法》(浙商大人〔2017〕30号)的有关规定,专任教师第三轮聘期考核工作即日启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周期:2017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
二、考核范围:截止2018年12月31日聘任在专任教师岗位(含专职科研岗位及聘任在教师岗位的工程系列人员等,下同)的事业编制人员与非事业编制合同制人员。
同时聘任在教师岗位和管理岗位的“双肩挑”人员,由学院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岗位聘期考核。
三、考核内容
聘期考核由所在学院负责实施,主要考核思想政治表现、职业道德、工作态度和绩效情况,考核的重点是岗位职责的履行情况。学院制定的岗位任务是聘期考核的主要依据。考核应对照确定的岗位工作职责、目标任务和绩效考核标准,重点围绕考核对象在聘期间的人才培养、科学研究和社会服务等工作业绩,突出履职情况和工作实绩。
四、考核结果:分为合格、不合格两个等级。
五、考核程序
1. 2019年3月1日前,专任教师填写《考核表》(附件2)交到学院夏连峰处(电子+纸质)。
2. 2019年3月15日前,学院对填报内容和佐证材料进行逐项审核后,由学院岗位评聘委员会对照所聘岗位聘期任务,提出初步考核结果,报学校人事处。
3. 2019年3月底前,学校审核确定聘期考核结果。
六、填表内容查询
表格的基础数据查询网址:http://jrxy.zjsu.edu.cn/lfxia/pgqk.jsp
金融学院
2019年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