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2018届“优秀毕业研究生”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8-01-10阅读:1530

2018届毕业研究生:

为激励研究生勤奋学习、刻苦钻研,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合格建设者,根据《浙江工商大学研究生荣誉称号评选办法》,现开展我院2018届“优秀毕业研究生”的评选工作,相关事宜如下

一、评选对象

“优秀毕业研究生”的评选对象为我校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全日制(全脱产)培养、非定向就业、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应届毕业研究生。校级优秀毕业研究生评选比例不超过应届毕业研究生人数的10%。

二、基本条件

1.具有坚定的政治方向,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守《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遵守学校各项规章管理制度,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修养;

2.学习勤奋刻苦,学业成绩优良;

3.积极参加学术、文体、社会实践及志愿服务活动

研究生在该学年中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其当学年荣誉称号评选资格:

1.违反校纪校规受到处分者;

2.所修课程成绩有不及格者;

3.违反研究生基本学术规范者;

4.超出基本学制规定的学习期限者。

三、“优秀毕业研究生”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在基本学制期限内通过毕业论文答辩并获得学位;

2.获得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校级专项奖学金、校一等学业奖学金、校优秀团干、校优秀共产党员等校级及以上荣誉2次(项)以上。

四、申报及评审程序

学院成立评选小组,制定本学院的评审办法并向研究生公布。在进行评选时,做到公开、公正、公平,本着宁缺毋滥的原则,确保评选质量。在评审完成后,须对名单进行不少于2天的公示。

请各申请同学在2018年1月12日10:00前将优秀毕业研究生登记表的纸质版、证明材料报送至综合楼825办公室,同时将登记表和汇总表电子版至wsm1122@126.com


浙江工商大学研究生荣誉称号评选办法.doc
金融学院研究生评奖推优实施办法.pdf
浙江工商大学优秀毕业研究生登记表.doc
2018届优秀毕业研究生汇总表(样表).xls